北京物资学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机动车管理方案》要求,本人承诺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

二、不酒后骑行,不疲劳骑行,不超速骑行,不抢行猛拐,不违规充电,不违规停放,不鸣笛逆行,不骑行故障车。

三、大排量或改装排气孔的摩托车,不有意加油提高声量,减少影响他人出行,避免发生事故。

四、骑行车辆出入校园时,配合管理人员核查,服从指挥;骑行车辆进出校门时应减速慢行,校园内骑行造成各类设施设备损坏愿负赔偿责任。

五、在校园内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保证校园内道路(包括消防车、救护车等通道)畅通。

六、在校园专用地点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将电动车电池拎入楼内,不私拉电线、插线板为电动车充电。

七、在校园重大活动期间,遵守学校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八、保证提供的登记材料真实有效,自觉接受核查。

本人已阅读并知悉以上内容,承诺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或可能的后果。

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