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落实北京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专项工作要求,加强我校信息系统(网站)的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及中小微信息系统(网站)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及中小微信息系统(网站)的定义
“双非”信息系统(网站)是指内容与我校相关或带有我校校名、校徽等标识,且未使用我校互联网IP地址和我校域名BWU.EDU.CN的信息系统(网站)。一般包含以下三种形式:
1.信息系统(网站)没有使用我校互联网IP地址,但是使用我校域名BWU.EDU.CN;
2.信息系统(网站)使用我校互联网IP地址,但是没有使用我校域名BWU.EDU.CN;
3.信息系统(网站)没有使用我校互联网IP地址,也没有使用我校域名BWU.EDU.CN,但是内容与我校相关或带有我校校名、校徽等标识。包括各单位通过自行建设或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行在校外互联网上的网站、实验实训系统、实验报告系统、云课堂、课程管理系统、学习平台等信息系统(网站)。
“双非”信息系统(网站)脱离了我校网络安全整体管理范围,存在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未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手段缺失、网络安全漏洞未修补等重大网络安全隐患。
中小微信息系统(网站)是指我校各单位未在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图书与信息中心(档案馆)),以下简称网信办公室(图信中心)备案,而在校内自行建设的信息系统(网站)。
二、“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及中小微信息系统(网站)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要求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于“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及中小微信息系统(网站),原则上先关停,确实需要继续运行的,须迁移至校内进行统一管理。同时,明确信息系统(网站)管理部门的网络安全责任,落实信息系统(网站)的网络安全措施。
1.如有符合上述定义的“双非”信息系统(网站),请如实填写《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及中小微信息系统(网站)统计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统计表》);如没有“双非”信息系统(网站),请填写“无”。
2.如果曾使用(或建设)过“双非”信息系统(网站),现在已经不再使用但是尚未注销的,在计划使用截止时间栏中标注为“曾使用,未注销”。同时,联系信息系统(网站)承建方(服务提供方)尽快注销信息系统(网站),删除相关信息。然后,再次填写《统计表》,在计划使用截止时间栏标注为“已注销”。
3.对于已经建设完成的“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在计划使用截止时间栏标注为“待迁移”。同时,向我校网信办公室(图信中心)报备,并提出迁移计划。网信办公室(图信中心)负责提供或协调迁移工作所需的资源和支持。
4.对于已经建设完成的“双非”信息系统(网站),经信息系统(网站)承建方(服务提供方)确认无法迁移的,及时通报我校网信办公室(图信中心)。
5.对于有“双非”信息系统(网站),且逾期不报备或不配合迁移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信息系统(网站)建设方(购买服务方)负责。
6.请各单位认真排查本部门信息系统(网站)情况,对“双非”的信息系统(网站)及中小微信息系统(网站)做好清理、填表、报备和迁移工作。原则上,各单位不得再新增“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如因瞒报、漏报引起网络安全事件、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建设方(购买服务方)承担责任。
“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及中小微信息系统(网站)存在着关键基础数据泄露风险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存在着假冒我校官方身份、侵犯我校师生声誉和利益的风险,请务必重视。
以上工作请于2024年3月27日前完成,并将《统计表》(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章)报送至崇德楼702房间迟老师(办公电话89534038)。
附件: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及中小微信息系统(网站)统计表
北京物资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图书与信息中心(档案馆))